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近日,广州市创建文明
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会议,部署关于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工作。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做好关于迎接中央文明办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工作测评的准备,落实《关于印发〈广州市申报全国文明
城市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申报表〉的通知》(穗创建办通〔2008〕44号)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全面开展办税服务厅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工作。窗口行业是创建文明
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税务部门是窗口行业实地考察的重点部门之一。“国检”在即,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办税服务厅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全国文明
城市(2008年版)》和《广州市窗口行业专项考评实施细则(2008年修订版)》的要求,全面进入迎检状态,抓紧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工作;二是做好导税工作,及时疏导人流,完善应急机制,确保办税井然有序;三是健全值班巡查制度,明确责任和分工,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确保每一个办税服务厅时刻处于良好状态,随时接受各级文明办的检查。
二、大力营造卫生、美观、安全的办公环境。为配合市文明办提出的整顿“六乱”的要求,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办公大楼内外的环境整洁、绿化美观和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抓好以下方面:一是办公大楼内外环境不留卫生死角,不乱拉乱挂杂物,要保证空气清新,保证饮水供应,保证洗手间设施完善;二是在绿化美观上,各种绿化植物不留干树叶或干树枝,不挂有杂物,确保环境卫生、美观;三是要以建设“平安国税”为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综合治理、内部保卫、防火防盗、卫生防疫、设备运行、车辆行驶以及财产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办公环境安全稳定,文明舒适。
三、积极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百日行”活动。第一,为进一步强化文明交通的意识和感受,近期,市局团委将组织系统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和志愿者开展“志愿新风文明有我”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体验日”活动。第二,各单位要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和交通安全会议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对违章车辆的责任人,各单位的分管局领导要组织开展谈话,对违章一次的责任人要给予警告,违章两次的,对责任人给予停开公务车的处罚;各单位驾驶公务车的人员要与本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行驶保证书》,未签订者不得驾驶公务用车;各级领导要履行好“文明交通”一岗两责。第三,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文明交通的管理措施,把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考评工作相结合,确保文明交通工作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
城市宣传工作的力度。各单位要积极采用各种有效方式,通过内部网站、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切实加强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的宣传工作,提高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的“四率”(即: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特别是在各级文明办开展创建文明
城市的入户调查中,每个市民都有乐意接受和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的义务,为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第十六届亚运会组委会宣传部联合编写的《广州市市民礼仪手册》(待发)和广州市创建文明
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写的《为广州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投一票??全国文明
城市测评调查问卷解读》(详见附件1),使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应知应会”内容在每个干部职工中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我做起,人人有责。
为广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投一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调查问卷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