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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展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费全责征收上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培训处、纳税人服务中心:
  为确保今年7月社会保险费(以下称社保费)全责征收工作顺利实施,现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展社保费全责征收工作安排(2009年2-7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展社保费全责征收工作安排(2009年2-7月)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展社保费全责征收工作安排(2009年2-7月).doc
关键词: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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