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广东税收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广东省国税局亚运税收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州、佛山、汕尾、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第十六届亚运会将于今年11月在我省举办(广州设主赛区,佛山、东莞、汕尾设置分赛区),亚运期间的税收工作是整个亚运会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影响面广、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时间跨度长的特点。为做好亚运税收的宣传、征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和谐国税形象,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广东国税征管工作的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广东省国税局亚运税收服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亚运会各赛区(协办城市)纳税事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潘伟景  副局长
  成 员:
  办公室      梁江
  政策法规处    张俊兴
  货物和劳务税处  陆群英
  所得税处     孙剑琴
  纳税服务处    凌宏兴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潘启平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张巧珍
  国际税务处    周鹰
  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李茜
  信息中心     黄海军
  同时,要求亚运会主、分赛区的国税局,高度重视亚运税收服务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保障亚运会的税收服务正常运作。
  请有关单位于8月10日前将亚运税收服务领导小组和亚运税收服务工作方案上报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关键词:税收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