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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企业发票使用,降低经营成本,促进企业发展,经研究,省局同意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印制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邮政业务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该发票)的申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该发票由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监制,规格为190mm×101.6mm(具体式样见附件,按全国统一票样式样4设计),单联,发票种类代码由监制机关编定。
  二、该发票由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市一级分公司及顺德区分公司分别向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申请印制,可套印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市一级分公司及顺德区分公司发票专用章。
  三、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应按季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用存报表,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附件:1.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邮政业务专用发票票样
  2.粤邮速物﹝2010﹞65号《关于使用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冠名发票的请示》(略)
关键词: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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