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
局内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整改方案》,经省局党组研究,制定《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理论学习
制度》,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理论学习
制度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理论学习
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省局机关的理论学习,使局机关理论学习
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特制定本
制度。
一、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结合时事政治的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有关文件、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
2、政策法规学习。紧密围绕国税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税收政策、法规和公务员必备法律知识,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政策法律意识。
3、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税收业务知识、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知识,以及反映当代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各种新动态、新知识。全面提高理论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二、学习方法
1、集中学习:对必须要求局机关干部了解和掌握的有关重要文件,政策法规和会议精神,通过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或党支部会议进行集中学习。
2、专题教育:专题教育主要包括党课教育、传统教育、形势教育、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可结合形势或理论发展动态,不定期地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3、分散自学:个人系统学习政治教材和业务书籍,或根据个人学习计划进行相关知识自学。
4、交流讨论:根据形势需要,适时举办专题心得交流会进行学习讨论,或对需要进行深入学习的有关内容,在集中体会学习、专题辅导或分散学习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学习研讨和相互交流。
三、学习组织
1、局机关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由局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实施,局机关的学习教育活动,要有系统的计划和安排。局机关党委负责按季度拟定学习计划,提供有关学习资料,邀请专家学者辅导。
2、局机关理论学习主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要坚持每周四为支部学习日
制度,学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或分散自学,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3、机关各党支部支部书记为本支部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处室工作与学习的统筹协调,要切实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四、学习要求
1、理论联系实际。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学习中要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振奋精神,体现省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五个表率”,真正做到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改进,纪律有明显增强。
2、实行记录
制度。各党支部配备专用学习记录本,支部集中学习要认真做好记录,对学习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发言情况要有详细记载。学习人员自备学习笔记,记录学习内容和学习体会。
3、严格考勤
制度。局机关和党支部集中学习采取考勤签到,各党支部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人员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学习时间内容未完成的人员,由所在支部负责补课。凡本年度学习参学率低于80%的个人,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或给予嘉奖。
4、落实考核
制度。对机关党支部的考核按年进行,考核采取党支部自查、机关党委检查的形式。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局机关党委每年对考核检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