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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南车集团襄樊机车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通知

注释:全文失效。参见:《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


襄樊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南车集团襄樊机车厂《关于办理铁路行车及客运、货运安全保障系统技术与装备开发项目办理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襄厂财﹝2007﹞280号),要求对其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审核。经审核,中国南车集团襄樊机车厂铁路行车及客运、货运安全保障系统技术与装备开发项目(鄂发改规划准字﹝2007﹞0098号)投资总额1500万元,资金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国产设备投资571.01万元,符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对中国南车集团襄樊机车厂(详见附表《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所列的投资,准予按规定计算抵免企业所得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抵免手续,并将抵免审核情况及有关报表及时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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