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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荆州中百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注释:全文失效。参见:《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 


荆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荆州中百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关于办理荆州中百百货商场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要求对其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审核立项。
  经审核,荆州中百百货商场有限公司的荆州中百百货商场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取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发改规划准字﹝2007﹞0133号)确认,项目投资总额1100万元,其中国产设备投资额331.7212万元,全部系自筹资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荆州中百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购买《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详见附件)所列国产设备的投资按规定计算抵免企业所得税,准予立项。请你局严格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办理抵免手续,并将抵免审核情况及有关报表及时上报省局。
  
关键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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