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的增值税征收管理,省局组织对该单位2010年增值税进行了清算。经研究,现将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如下: 自2011年1月1日起,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增值税预征率为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