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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2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相关要求办理。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名单由省局审核确认后另行发文明确。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doc
附件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doc
 

关键词: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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