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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食用菌分公司认定为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企业的批复

恩施州国税局:
  你局《关于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食用菌分公司认定为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企业的请示》(州国税发〔2011〕42号)已收悉,根据《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型集团公司成员企业认定程序的通知》(鄂国税函﹝2010﹞90号)规定,经研究,同意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食用菌分公司认定为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企业。你局应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
  特此批复。
 

关键词:特产税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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