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职能,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力量,引导着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体现了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是支撑我省跨越式发展、体现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支点作用的必然选择,也是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构筑我省发展新优势的迫切需要。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税收政策为导向,以优质服务为载体,不折不扣地落实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我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提供高效办税服务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面广,内容较多,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培训,使广大地税干部熟练掌握政策内容。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地税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要强化政策辅导,利用“纳税人学校”举办企业法人和财会人员培训班进行专题讲解,深入企业进行个别辅导,帮助他们掌握办理税收减免的具体程序,协助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共谋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充分发挥“电子办税服务厅”的综合办税功能。严格执行简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各项要求,将事先审批转化为事后监督,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保证政策效力得到有效发挥。
三、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全省各级地税机关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对落实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税收政策工作的督促检查,凡是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还要确保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做到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要跟踪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应,定期开展分析评估,及时了解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研究上报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的建议,更好地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
二0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