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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的通知》(财税字﹝1999﹞293号)转发给你们,对1999年度已征收入库的土地增值税不再退还。
  请遵照执行。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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