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法规
|
政策解读
|
视频
|
问答
|
工具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福建税收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的批复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9﹞127号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管理一局:
你局《关于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的请示》(厦国税管一发﹝2001﹞33号)悉。对于原为营业税应税行为,后增加
增值税
应税行为的企业,可比照新户认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
此复。
关键词:
增值税
相关问答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普通发票的税率不是6%和4%吗?怎么还有3%?是征税率吗?
营业税改增值税 部分企业要收取6%的税率才能开具增值说专用发票 请问是否合理?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开满80万会变成一般纳税人的期限是多久?
办公用品的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否需要到国税重新办理税务登记证?
相关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
我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
搜索排行榜TOP1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房产税、城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
沈阳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利用房开建安软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税局 北京市地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
收藏中华财税网
|
把中华财税网设为首页
关于中华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