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三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山林转让、承包转包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请示》(明地税发﹝2004﹞62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020号和财税﹝2004﹞30号规定,经研究,对个人从事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权(即经营权)承包转包经营、或林木所有权的转让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