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全文废止:
参见: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哈地税函﹝2008﹞31号
各分局、稽查局:
为了适应市场要求,发挥规模效应,哈尔滨东方饺子王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又新增直营连锁店两家:东直分店,太平区东直路136号;景阳分店,道外区景阳街213号。为支持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哈尔滨东方饺子王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的两家直营连锁店实现的各种地方税收,比照哈地税发﹝2002﹞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