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冲减2002年度各专业银行应税营业额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局:
根据省地税局黑地税发﹝2001﹞202号关于对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银行冲减已纳税应收未收利息的请示》的批复精神,结合各单位上报的冲减2000年底前已纳税应收未收利息计划和各银行的实际情况,同意冲减2002年度应税营业额55876万元(详见冲减2002年度应税营业额(利息收入)明细表)。请各专业银行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冲减本年度应税营业额;各单位要认真核实当管银行2002年度的营业额冲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
附件:冲减2002年度应税营业额(利息收入)明细表
附件:冲减2002年度应税营业额(利息收入)明细表.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