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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饮食业定额发票﹝刮奖﹞改版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业有奖发票管理,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理发票相关业务排长队的问题,提高基层地税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纳税服务,创建和谐办税环境,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对《黑龙江省饮食业定额发票(刮奖)》进行一次改版,现将改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改版范围
  对在全省范围内现行使用的《黑龙江省饮食业定额发票(刮奖)》进行全面改版。
  二、启用时间
  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新版《黑龙江省饮食业定额发票(刮奖)》。旧版发票可延续使用至2008年9月30日,届时由主管地税机关负责缴销。此次发票缴销不再抵顶发票工本费。
  三、改版内容
  新版《黑龙江省饮食业定额发票(刮奖)》分别在封皮(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增加发票条码信息,发票制式、规格、用纸、工本费收费标准不变。底纹式样进行修改,颜色改为天蓝色,正文部分字体进行调整。在发票背面对“即刮即奖”、“二次摇奖”须知,发票真伪鉴别方法,发票违法举报方法等内容作了更加详细的说明。在原有防伪措施不变的基础上新增了防伪点,在密码区和奖区涂银四角增加“DSFP”(“地税发票”拼音缩写)字样,且笔画清晰,有利于直观鉴别发票真伪。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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