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发〔2009〕6号)精神,现就地税部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自觉性
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推进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以及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决定和部署,转变观念,扎实工作,树立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为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人为调节收入进度,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虚收空转和转引税款。要正确把握税收收入形势,按照省局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六业一税”、政策增收、联动机制和清缴欠税等工作模式,强化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以及个人出租房屋、棚户区改造和公路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建立科学的税收增长机制,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为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税收扶持力度
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落实企业从事农业项目、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节能节水、环境保护、技术转让、资源综合利用、研发费加计扣除等国家现行的各项税收优惠和省里出台的鼓励采购地方工业产品、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等优惠政策,加大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税收扶持力度。要围绕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和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开展税收政策调研,搞好测算论证,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努力争取更加有利的税收政策,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税收扶持。
四、优化纳税服务,为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营造方便快捷的税收服务环境
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以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办税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服务规范,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大力推行“一站式”、“一窗式”集中办税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积极推进税银库联网,逐步推行网上办税。大力推行多元申报缴税方式,开展“网送税法”活动,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积极推行个性化服务,主动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辅导与培训。对重点企业开展预约服务、“一对一”服务,采取征纳双方面对面交流的形式,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有关涉税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五、规范税收执法,为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
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不断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执行减免税集体审批制度,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化。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办税”。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媒介广泛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公开税收法规、岗位责任、办税程序、服务标准、办税时限、违章处罚、工作纪律、社会监督等内容,增强工作透明度。坚持依法检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正确行使对企业的检查权,不得对企业进行形式主义的检查,对纳税信誉为A级的企业要减少税务检查次数。在执法程序上,要确保每个执法环节都符合法律规范,杜绝一切违规执法行为发生。在违法事实认定上,要重证据,重法律依据,严禁以罚代管和滥用处罚权。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集中稽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积极抓好打击假发票工作。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