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陕西税收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向寻呼业务征收帮困基金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取消市话初装费和邮电附加费等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财综﹝2001﹞44号),决定从2002年10月1日起停止向从事无线寻呼业务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帮困基金。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