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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直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外汇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9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年检内容为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
  二、联合年检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联合年检工作,继续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强联动合作,加强对各设区市年检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督促,加强对联合年检的宣传工作力度。各市(区)联合年检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年检数据质量,努力提高企业的参检率。
  三、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继续实行网上联合年检。外商投资企业均可登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网址: http://www.lhnj.gov.cn)通过企业代码上网注册并申报年检。
  四、2011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联合年检。
  五、各市(区)联合年检部门应及时清理和注销、吊销“三无企业”并做出准确统计。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和处罚。
  六、联合年检各部门要着实为企业着想,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确保联合年检工作顺利完成。联合年检各部门要杜绝“搭车年检、多头年检”,不得向企业摊派费用,减少收取纸面材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七、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国家法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八、2012年版联合年检报告书,增加了部分数据的统计。各部门应充分利用联合年检的信息资源和数据,充分完成相关数据的收集工作,深入分析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年检工作结束后形成汇总分析报告,于7月20日前上报。
  九、省级联合年检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年检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省级联合年检部门设立联合年检办公室,各市(区)联合年检部门在年检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级联合年检部门联系。
  省级联合年检办公室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二层(东侧)。联合办公时间:每周四。
  联系电话:029-85393180、87293499(省商务厅)
  029-85392350(省工商局)
  029-85395728(省财政厅)
  029-88150873(外汇局陕西省分局)
  029-87293234(省统计局)
  029-87861619(省地税局)
  029-87695187 (省国税局)
  附件1:《关于开展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98号);
  附件2: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附件3: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上报材料。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联合年检是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省统计局组成。有关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时间,逾期联合年检网站自动关闭。
  二、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境内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联合年。企业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商务部门提交延期参检申请。
  三、联合年检申报和办事流程。
  请外商投资企业登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网址:www.lhnj.gov.cn );选择“陕西”,输入用户名(即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企业代码)和注册密码,新设立企业须先网上注册并设密码再进入“年检报告书”页面。填写完成各项报表后,请根据企业原审批(注册)地选择年检所有审核部门并点击“报表上报”。联合年检审核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企业上报的年检资料进行网上审核,企业上网查看审核反馈信息。通过后,请打印《年检报告书》,并提交有关资料、证照分送各年检审核部门复审盖章通过年检。未通过网上审核的企业,应按照联合年检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对网上报送资料进行修改并重新上报。企业应对其提交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工商部门年检的上报
  登陆陕西工商红盾信息服务网(http://:www.snhd.com.cn )。填写《联合年检报告书》向工商部门申报。
  五、外汇部门年检的上报
  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在“常用下载栏”下载2012年年检专题、客户端软件、填报外汇年检数据。
  省级联合年检集中办公地址、时间安排及联系电话:
  省级联合年检集中办公地址:省政务大厅二楼(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
  省级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时间: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每周一至周五 。
  省外汇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统计局———每周四。
  省级联合年检部门联系电话:85393180、87293499(商务)、85395728(财政)、85392350(工商)、87861619(地税)87695187(国税)、87869212(外汇)、87293234(统计)。
  网上联合年检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10- 51162240。
  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上报材料
  1、商务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网上初审后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副本2)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高新技术企业应提交科技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仅查阅不收取)。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 联合年检报告书(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6)企业是分支机构的,提交上一年度母公司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母公司印章)并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7)住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3、财政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
  (2)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查帐报告;
  (3)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4)财政登记证副本。
  4、税务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
  (2)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外汇管理部门
  2012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报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不需提供书面材料。自行提交直投系统年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需向外汇局报送书面资料,包括:
  (1)2011年末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外汇局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从直投系统企业端查询功能模块打印)。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11年未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统计部门
  (1)凡在省上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市(区)统计局报送联合年检报告书(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
  (2)企业统计登记证书原件(验后返还)。
  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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