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3﹞1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税发﹝2003﹞135号文件所涉及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年颁布),可在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查阅(联系电话:67611512)。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