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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4﹞38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开展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不仅是对我市地税系统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的检验,而且关系到中央关于农民增加收入的政策是否落实到实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总局开展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接本通知后,必须按照总局的通知要求,周密部署,妥善安排,迅速开展本地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
  二、这次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4月10日之前为自查和市局抽查阶段,4月12日——4月21日为总局检查阶段。各区县局要在自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写出检查总结报告,按照总局通知要求认真填报《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统计表》(见总局通知附件1),并于2004年4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市局征管处。
  三、为了迎接总局对我市的检查,市局将在4月上旬召开检查工作汇报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区县局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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