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科发火[2012]1220号)文件要求,开展对我局所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我局所辖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自查报告表》。相关纳税人请按照要求如实进行填报,于4月1日之前通过纳税申报系统进行上传,同时将纸质《高新技术企业自查报告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两份。
望周知!
表样下载路径: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资料下载——表证单书及范本——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
也可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自查报告表》进行下载
表样上传路径:登录网络申报-->补录报表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文件上传,进行报告表的传送。特别提示: 您在此页面上传的必须是excel文件,
文件名字应改为:GXJS_纳税识别号_2013.xls
例如:您在2013年需要填写2013年的报表,那么Excel的名字应为:GXJS_210204243003XXX_2013.xls 如果您在2014年需要填写2014年的报表,那么Excel的名字为:GXJS_210204243003XXX_2014.xls 依次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