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欠税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欠税的管理,加大新欠税款的清缴力度,确保欠缴税款按规定足额入库,省局制定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欠税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市国税局于每月10日前向省局上报省局跟踪对象《纳税人欠税情况表》(见附表1),每半年向省局上报市局跟踪对象《纳税人欠税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
二、各市局在加强对新欠税款管理同时,也要加强对陈
欠税款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局。
三、《纳税人欠税情况表》及《纳税人欠税情况汇总表》采取网上报送,附列资料可采取邮寄或传真报送。
附件:1、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欠税跟踪管理暂行办法
2、纳税人欠税情况表
3、纳税人欠税情况汇总表
二OO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欠税跟踪管理暂行办法.doc纳税人欠税情况表.doc纳税人欠税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