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企业端采集系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企业端采集系统管理办法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