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水泥生产行业纳税评估指导手册》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2008年6月省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开展了水泥生产行业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为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及做法,摸索出行业评估行之有效的工作框架,指导评估实践,并为近期全省税收大检查中有关评估工作提供有效方法手段,遵照局领导的指示,省局纳税评估管理中心会同流转税管理处组织人员编写了这本指导手册。现将该手册下发各市,供参考使用。
开展行业纳税评估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评估,摸清行业规律,形成固化评估方法指标,为下一步更深入开展企业评估提供指导,同时为税收征管监控等部门建立监控指标体系,制定完善行业管理办法等提供借鉴,意义重大。各级国税机关在评估工作中要不断实践、探索、总结和完善各行业评估特点和方法,为全省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出贡献。省局将继续总结、归纳各地行业评估经验及方法,形成若干行业纳税评估指导手册陆续下发,为各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对在使用本手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反馈省局,省局将不断丰富、修订和完善该指导手册。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水泥生产行业纳税评估指导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