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9.40等版本升级的通知》(国税办发﹝2012﹞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升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省局定于2012年1月31日上午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升级。
二、各市应及时通知本地区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客户端进行升级,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9.40版和有关技术文档已在省局FTP服务器“省局发布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9.40版”发布。各市在新版审核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应及时向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反馈。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