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纳税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纳税评估是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连接税收征管与稽查的桥梁和纽带,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措施。纳税评估工作质量的高低,是衡量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标志。
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纳税评估工作地位和作用,明确评估工作的目的,加强各部门、各岗位的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扎实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确保纳税评估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
二、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纳税评估体系,提高纳税评估的质量。各地要加强对现有各类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应用,重视提高纳税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做到人机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估工作。要及时总结税源变化的一般性规律,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逐步形成依托信息技术手段的新型纳税评估工作体系。已经开发纳税评估软件的要逐步修改完善,使其满足纳税评估工作的需要。为了不造成资源浪费,原则上一个地区只能使用一个软件,不得重复开发。
三、涉及到纳税评估工作的有关文书,由各地根据纳税评估工作的需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统一制定。
各地在贯彻执行《办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