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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调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调研,并形成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和建议的开展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于4月25日前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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