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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流转税管理司信息中心关于印发《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系统推行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直属局、区局:
  现将流转税管理司、信息中心关于印发《防伪税控“一机多
票”开票系统推行工作要点》的通知(流便函〔2005〕132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推行工作顺利进行,市局要求各直属局、区局要相应成立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系统推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于11月20日前上报市局备案)。各局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和《厦门市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企业端升级实施步骤》(见附件2)制定详细的推行计划, 有序组织、安排有关企业进行相关的培训、开票系统升级、金税卡加载等工作, 确保推行实施工
作层层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由于此次推行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市局下发了《一机多票系统问题解答》(见附件3),各直属局、区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系统,认真做好升级企业的动员工作,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取得广大纳税人的支持和配合,为推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环环相扣,落实到户。
  切实抓好推行中各环节的衔接,尤其要做好手工版普遍发票的限期缴销以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票种鉴定工作,做到通知一户、培训一户、安装一户、使用一户。
  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
  各局要密切掌握推行工作动态,及时总结推行工作经验,对推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市局。
  五、经研究决定,我市“一机多票”试运行地区为集美区。市局将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一机多票”,各局要做好相关准备,力争明年上半年全部推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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