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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月1日起,上报车价信息的地市应于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每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汇总后的车价信息电子文件上传至省局FTP://LOCAL/流转税处/车购税/车辆价格信息。
  二、根据总局的序列号编排要求,我省车辆生产企业序列号1-6位编号如下:
  1、东南(福建)汽车有限公司           350101
  2、福建新福达汽车有限公司          350102
  3、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明)      350403
  4、福建省晋江市三力机车有限公司       350504
  5、福建漳州三龙工业有限公司         350605
  6、龙溪集团公司               350606
  7、福建省邵武铁武林车辆有限公司       350707
  8、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50708
  9、南平三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50709
  10、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50810
  11、福建侨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龙岩汽车改装厂  350811
  12、龙岩畅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350812
  13、福建省闽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350813
  对车辆生产企业序列号7-14位(车辆类别代码、商标品牌代码、产品序号)的编排由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总局文件要求统一编制,“序列号”一经确定,未经请示总局同意不得更改。
  以上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对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流转税处)。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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