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漳州万晖洁具有限公司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
漳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漳州万晖洁具有限公司办理免抵退税问题的请示》(漳国税发﹝2007﹞2号)悉。关于该公司申请按月办理免抵退税问题,鉴于该公司内外销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同时考虑到该公司因投入二期建设,资金周转困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经研究,同意该公司按月办理免抵退税。
此复。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