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税收征管和优化纳税服务,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对《福建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等表报式样进行修订,并将在福建地税新征管信息系统中开发应用,具体使用时间由各设区市地税局另行通知。
请各地地税部门在使用前做好表报印制、公告、辅导培训等工作,保证纳税人能及时方便获取和正确填报。
附件:1.福建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2.福建省地方税(费)临时纳税业务申报表
3.福建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4.发票领购簿
5.发票验旧情况报告表
6.发票缴销登记表
7.企业印制发票申请表(附表)
8.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表
二O一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