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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10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省局归纳梳理了全省地税系统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要填报的涉税文书,编制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目录、清册、表样》(附件1)、《福建省纳税人常用文书填写范本》(附件2)。请各级地税机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在办税服务厅提供《福建省纳税人常用文书填写范本》,并积极宣传,取得纳税人的理解支持,确保涉税文书的规范化填报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1.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目录、清册、表样
  2.福建省纳税人常用文书填写范本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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