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2﹞125号)的精神,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我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进无纸化办税,鼓励纳税人应用CA证书网上办税。
2012年8月1日起,纳税人凡应用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颁发的CA证书登录福建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申报纳税或报送涉税资料的,相关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保管,无需再向地税机关报送。
特此公告。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