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发票二次开奖活动提高刮奖发票中奖率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发票二次开奖活动开展以来,对调动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推动以票控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二次开奖活动因参与方式较为复杂,出现消费者参与积极性逐渐下降,参与人员不断萎缩的局面。同时,一次刮奖中奖面低,也一定程度地影响了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使以奖促进索要发票的激励作用呈减弱趋势。为了进一步完善发票奖励制度,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决定停止二次开奖发票活动,提高一次刮奖发票中奖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发票二次开奖活动。
从2010年12月19日起,停止发票二次开奖活动,将省局原用于补贴发票二次开奖的奖金及宣传费用的资金,投入到一次刮奖发票中。奖金补贴及补贴方式另行通知。
二、重新进行奖项设置。
改革原各市州自行设置奖项的做法,全省统一设置100元、50元、5元、2元四个等级奖项,各发票面额奖项个数由各市州确定。要通过降低大奖奖金额,增加小奖奖项,提高刮奖中奖率。
三、适度虚布奖项。
各地要认真研究发票中奖弃奖现象,准确测算消费者弃奖率,将弃奖因素考虑进来,适度虚布奖项,扩大中奖面。虚布奖项比例应不低于4%。
今后,各地刮奖发票布奖率应不得低于9%。
四、加强刮奖发票宣传工作。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经常性的发票宣传活动,同时加大对提高发票一次刮奖发票中奖率和停止二次开奖发票的重大意义以及兑奖情况宣传,培养消费者索票意识,使刮奖发票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持续关注和认可,营造社会协票护票网络。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