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新华书店图书城专用资金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你局《关于湖南省新华书店图书城专用资金税前扣除的请示》(湘地直税发﹝2000﹞46号)收悉。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以及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湖南图书城工程投资规模并下达投资计划的通知》(湘计社会﹝2000﹞937号)的精神,鉴于省新华书店图书城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困难,比照1997年、1998年对该项目的税收扶持办法,经研究,同意湖南省新华书店已列成本的图书城专用资金753万元在1999年度税前扣除。从2000年起不再审批此项税前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