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押运业务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目的批复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湖南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押运业务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目的请示》(长地税发〔2007〕88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如下:
湖南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押运服务合同,提供现钞押运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本文被下面文件确认继续有效: 发文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8﹞116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9-24 实施时间:2008-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