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法规
|
政策解读
|
视频
|
问答
|
工具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湖北税收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继续使用农村电费统一发票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经国家计委批准,湖北省电力公司自2002年12月10日起在湖北省电网范围内所辖直供直管县,执行省电网统一销售电价,农村用电不再执行过渡期电价(价区电价)。但是考虑到农村用电量仍以居民用电为主,为了降低供电成本,应省电力公司要求,省局同意对农村原台区以下的用电户仍继续使用鄂国税函﹝2001﹞501号规定的农村电费统一发票,此票的编号、印制、发放、结算按原规定执行。
相关问答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普通发票的税率不是6%和4%吗?怎么还有3%?是征税率吗?
升级一般纳税人后之前的业务开的发票能抵扣么?
营业税改增值税 部分企业要收取6%的税率才能开具增值说专用发票 请问是否合理?
营改增 开发票 打印机设置 谁设置好了 提供数据让我参考下可以吗 我设置半天 打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有什麼区别?
相关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城市公交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房产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公布农业用土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房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城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
搜索排行榜TOP1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房产税、城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从我省取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外商投资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委托代征单位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
沈阳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收藏中华财税网
|
把中华财税网设为首页
关于中华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