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湖北税收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湖北三江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汇总合并纳税资格的通知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三江航天集团《关于三江航天集团纳税单位涉税事项变更报批的函》(三江财函﹝2006﹞742号),由于其所属成员企业湖北三江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改组改制后,为非全资控股的企业。自2006年起湖北三江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再作为集团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应就地纳税,请遵照执行。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