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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海洋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9﹞2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总局的要求,在审核评税的基础上尽快做好199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在2000年5月31日前将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书面总结、软盘及有关报表一并上报市局(涉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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