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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海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取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批复

海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琼电信实业财务〔2001〕63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1〕17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2001年度向所属29个企业(见附表)按营业收入的2%提取管理费,管理费年终如有节余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复
  附件:海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名单
  
海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名单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备   注
1 海南大有计算机有限公司  
2 海南大有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3 海南大有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4 海南邮电技术发展贸易公司  
5 海南邮电规划设计院  
6 海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7 海南大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 海南邮电广告公司  
9 海南大有寻呼股份有限公司  
10 海南远程教育有限公司  
11 海口大有电信营销公司  
12 琼山电信营销公司  
13 文昌电信营销公司  
14 定安电信营销公司  
15 澄迈电信营销公司  
16 儋州电信营销公司  
17 临高电信营销公司  
18 通什电信营销公司  
19 保亭电信营销公司  
20 东方电信营销公司  
21 琼中电信营销公司  
22 陵水电信营销公司  
23 乐东电信营销公司  
24 万宁电信营销公司  
25 屯昌电信营销公司  
26 三亚电信营销公司  
27 昌江电信营销公司  
28 琼海电信营销公司  
29 白沙电信营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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