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应用短信平台加强税企沟通优化纳税服务的通知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纳税服务工作是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深化我省地税纳税服务,2006年7月,省局授权海南科莱尔通信网络有限公司为我局无偿建立海南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短信平台(即征收管理、税法知识宣传无限增值业务平台)。该公司通过与海南移动、联通、电信合作,已在全省建立统一的海南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短信平台,并提供了可用于沟通税企联系的软件及网络功能。通过这一平台的应用,一方面,税务机关可将税收法规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也可提醒纳税人按期纳税或进行催报催缴;另一方面,纳税人也可及时了解相关涉税信息。省局决定在全省启动海南地税系统短信服务平台,以促进我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质量的提升和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海南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短信平台的顺利发展,要抓好实施。省局由征管处负责,各直属局由征管科室负责。省局在征管处设信息协调员一人,负责与科莱尔公司进行信息传递及日常事务的沟通。各直属局设一名信息协调员,负责与省局征管处信息协调员进行信息传递及日常事务的沟通。使每一期信息发布做到及时、准确。
二、各直属局应通过各种宣传途径进行大力宣传,确保信息渠道的建立和早日完善。通过宣传让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充分了解纳税短信服务平台具有的纳税申报提醒、催报催缴、发票查询、政策法规宣传、税务通知、发布欠税公告、开展纳税调查及纳税人违法举报、税法咨询等功能。让这种新兴的税收宣传和税收征纳形式,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提供全方位、人性化的服务。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信息和税收征管动态。
三、省局征管处负责提供整体信息的政策控制及工作指导,确定可发布的税收信息、法律法规和通知公告及其他需发布的各类信息,审定对外发布的信息源。省局各处室将需发布的信息随时提供给征管处。四、各直属局应尽快将征管信息中纳税人的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的手机信息资料汇总、核准、完善后提交省局征管处,同时,应定期将本局需发布的通知公告及拟向纳税人催报的其他有关信息和发生变动后的纳税人信息资料汇总后交省局征管处,由省局征管处审定后通过纳税服务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发布。
附件:
一、纳税服务短信平台功能、管理、操作方式及宣传建议
二、税务短信补充信息表
三、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定制纳税服务短信的公告
四、开通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
五、变更/注销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纳税服务短信平台功能、管理、操作方式及宣传建议
一、纳税服务平台的主要业务功能
(一)税务机关方面
1、税法宣传:向纳税人宣传税法、最新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税务公告、其他涉税通知。
2、纳税申报提醒:提醒纳税人按期申报、纳税。
3、催报催缴:对逾期未申报纳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
4、发布欠税公告。
5、开展纳税调查。
(二)纳税人方面
1、及时了解最新税法税收政策。
2、咨询税法。
3、举报、投诉涉税违法行为。
4、向税务机关提出工作建议。
二、纳税服务短信平台的管理
(一)平台软件系统、网络由海南科莱尔通信网络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及维护,保证信息畅通。
(二)各直属局在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过程中,要求填实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的手机号码或小灵通号码,并在纳税人自愿前提下,建议其填写《开通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加入短信服务群体。并将纳税人填写的《开通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汇总,每月3日前交省局征管处信息员。
(三)税务机关及时、定期向纳税人发布税法消息。向纳税人发布的消息由省局征管处和科莱尔公司共同负责收集。所有向纳税人发布的消息必须经过征管处的确认批准。
(四)各处室及各直属局将当月需发布的信息填在《税务短信补充信息表》(见附件二)中,每月3日前交省局征管处信息员。
(五)纳税人的税法咨询、举报投诉、工作建议等信息由省局征管处统一负责处理。
三、具体操作方法
(一)用户可在征税大厅《开通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见附件四)
(二)纳税户直接在手机或小灵通上发送信息进行操作
移动手机用户用发送短信的方式发送1到08315
联通手机用户用发送短信的方式发送1到8315
电信小灵通用户用发送短信的方式发送1到7315
纳税人发送信息后,将收到系统返回的定制确认信息。纳税人根据信息提示可自愿定制,定制成功后每月将获得各种税收信息。信息服务费:15元/月,费用在每月手机话费中由海南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负责收取。
四、宣传建议
(一)直属局在报纸、媒体、各征税大厅大力宣传,在征税大厅张贴《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定制纳税服务短信的公告》(见附件三)
(二)纳税户办税同时,建议填写《开通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见附件四)。发生纳税人信息变更时可填写《变更_注销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见附件五)
附件三: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定制纳税服务短信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户:
我局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号召,在大力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进一步整合现有纳税服务资源,拓展服务方式,已建立海南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短信平台,纳税人通过海南移动、联通、电信手机或小灵通可获得税务系统发布的各种最新税收法规政策、申报提醒、缴税通知及税收征管的其他通知公告等。具体操作方法:
一、征税大厅填写《开通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见附件四)
二、纳税户直接在手机或小灵通上发送信息进行操作
移动手机用户用发送短信的方式发送1到08315
联通手机用户用发送短信的方式发送1到8315
电信小灵通用户用发送短信的方式发送1到7315
纳税人根据信息提示可自愿定制,定制成功后每月将获得各种税收信息。信息服务费:15元/月,费用在每月手机话费中由海南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负责收取。请各纳税户单位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积极定制,以确保各项税收信息及时传达到位。
二、税务短信补充信息表.doc
四、开通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doc
五、变更、注销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