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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电脑版出口货物发票的通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为了提高出口货物发票信息化管理水平,决定停止使用手写版出口货物发票,推行使用电脑版出口货物发票(以下简称“电脑版发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电脑版发票启用时间。电脑版发票启用时间为2008年7月1日,从200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手写版出口货物发票,统一使用电脑版发票。
  二、电脑版发票式样。电脑版发票全称为“海南省出口货物发票”,套印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印制,右上角印有“出口专用”字样;发票规格为241×177mm;每份发票4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帐联,第四联为退税联。如发票的式样和联次的确不能满足企业使用需要的,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设计发票式样,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印制使用。
  三、电脑版发票印制。电脑版发票由省局统一印制,各市县局要测算本市县局今年下半年以及明年全年度的电脑版发票需用量,填制《发票印制申请表》,并于5月10日前报省局征管处统一印制。
  四、电脑版发票的使用。电脑版发票只准企业出口货物时使用,内销商品不得填开。如企业每批销售的品种较多,在一张发票上无法全部填写时,可汇总开具发票,汇总开具发票时,可以不填写“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栏,但必须附有销方自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应具体注明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货物的品名规格以及单位、数量和金额等,销货清单的汇总销售额应与发票“金额合计”栏数字一致。电脑版发票和所附的销货清单使用中文填写,也可使用中英文同时填写。电脑版发票开票软件由省局统一开发,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请企业登录国税门户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hitax.gov.cn)
  各市县局要将以上规定及时通知有关出口企业,以保证电脑版发票的按时使用。企业在使用电脑版发票前要缴销原使用的手写版发票,对未使用的空白发票要进行剪角处理。各级国税机关要以启用电脑版发票为契机,加强对出口企业使用发票情况的检查,如实掌握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情况,进一步做好出口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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