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入开展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广大纳税人、消费者: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在4月初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为使此项工作得到深入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在4、5月份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自查阶段,已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自查表》但未将填报的情况回送到地税机关的纳税人,请务必于2010年7月10日前将填写的《自查表》回送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二、2010年6月1日至10月中旬是发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阶段,我省各级地税机关在重点检查阶段将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加大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
三、地税机关鼓励广大消费者对使用假发票、收据(白条)、非法代开发票等发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将给予举报者不少于3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