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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备案﹞审批机关的通告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 行)》(国税发﹝2009﹞124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我省国税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备案)审批机关公布如下: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三亚市国家税务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定安县国家税务局
  文昌市国家税务局
  琼海市国家税务局
  万宁市国家税务局
  屯昌县国家税务局
  儋州市国家税务局
  临高县国家税务局
  澄迈县国家税务局
  五指山市国家税务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东方市国家税务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琼中县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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