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备案﹞审批机关的通告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 行)》(国税发﹝2009﹞124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我省国税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备案)审批机关公布如下: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三亚市国家税务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定安县国家税务局
文昌市国家税务局
琼海市国家税务局
万宁市国家税务局
屯昌县国家税务局
儋州市国家税务局
临高县国家税务局
澄迈县国家税务局
五指山市国家税务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东方市国家税务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琼中县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