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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软件从省局服务器8016161进出口处软件二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目录下下载。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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