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配防伪税控系统发行金税卡设备及发行发售分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配防伪税控系统发行金税卡设备及发行发售分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3﹞88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根据总局文件的要求做好相关的工作准备,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地统计现有的企业发行金税卡和发票发售金税卡数量,按照附表填写。各县(市、区)局将表格上传到所属市地局,各市地局汇总后上传到省局,省局上传地址ftp:8016161省国税信息中心上传区企业发行和发票发售金税卡统计各市地局应于8月11日前上传到省局。
省局信息中心联系人:蒋建刚电话:05718527091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