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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兴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参见《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2011/7/22

 杭州市余杭、萧山国家税务局、温州、台州、义鸟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兴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908号)转发给你们,并附福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福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余杭支行
  福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萧山支行
  福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义乌支行
  福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台州支行
  福建兴业银行温州支行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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