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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参见《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2011/7/22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附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浙江分公司所属企业名单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浙江分公司所属企业名单
  1、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杭州分公司
  2、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宁波分公司
  3、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温州分公司
  4、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台州分公司
  5、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湖州分公司
  6、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金华分公司
  7、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绍兴分公司
  8、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嘉兴分公司
  9、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衢州分公司
  10、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丽水分公司
  11、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舟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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